欢迎访问浙江省衢州市慈善总会!
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
今天是:

衢州市慈善联合总会关于特殊困难救助管理办法


  根据《衢州市慈善联合总会章程》和《衢州市慈善联合总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为更好地发挥慈善组织社会救助的作用,使社会救助工作更加合理,便于实施,经研究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救助原则
本会开展社会救助遵循以下原则:
 1、公开、公正的原则;
 2、以项目救助为主的原则;
 3、以群体性救助为主的原则;
 4、量入为出、量力而行的原则;
 5、“拾遗补缺”原则(凡政府保障体系已覆盖的困难群体一般不再列为救助范围)。
二、救助范围
 1、突发性灾害。
 2、助学。鉴于政府已对困难家庭子女实行免费接受义务教育,今后慈善助学的重点为贫困大学生。
 3、助残。重点是项目救助,如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、唇裂修正手术等。
 4、助困。对特困家庭的救助主要安排元旦、春节期间的走访、慰问为主。对因患重、恶疾病人,凡已实行农村合作医疗的地方一般不再列为救助对象。
 5、政府要求慈善机构救助的项目。
 6、捐赠者定向的救助对象。
三、救助程序
 1、凡集体要求救助的,由该单位向市慈善联合总会提出书面申请。
 2、凡个人要求救助的,由本人向市慈善联合总会提出书面申请,并须经所在村(居委会)、乡镇(街道)进行调查核实并签署意见。
 3、凡个人要求市慈善联合总会救助的,一般应先向所在的县(市、区)慈善总会申请,在县级慈善机构已给予救助仍困难者,市慈善联合总会再酌情予以帮助。
 4、以项目形式救助的,按项目要求程序实施。
四、救助金额
 1、对突发性灾害的救助,其额度根据受灾的程度由会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。
 2、定向救助的,按捐赠者的意愿实施。
 3、对贫困大学生原则上给予一次性援助,额度一般在4000元以下。
 4、对因患重、恶疾病人的救助,额度一般在3000元以下。
 5、对特困家庭的救助一般控制在1000元以下。
五、救助资金的审批按《衢州市慈善联合总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》的规定。


友情链接

总会地址:衢州市柯城区兴华路59号   慈善热线:0570-8758969   E-Mail:qzcs3077362@163.com   邮编:324000

捐款户名:衢州市慈善联合总会   开户银行:浙江省衢州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  捐款账号:201000279387318

后台管理   ICP备案号:浙ICP备05015365号